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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-實施計畫1份
發布日期 2015/12/17
發布單位 註冊組
點閱次數 554
詳細內容

 主旨:檢送本市「104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─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」實施計畫1份,請鼓勵教師踴躍報名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104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重要訊息摘要如下:
(一)研習對象:本市國小現職教師及補救教學教師,報名人數以80人為限。
(二)研習時間:104年12月20日(星期日)、104年12月27日(星期日)及104年12月30日(星期三),共計20小時。
(三)研習內容:補救教學概論、有效補救教學原則與實務案例、學生心理特質與輔導等共同科目,另國語、數學教學課程請擇一參加。
(四)研習地點:本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(桃園市中壢區崇德路139號)
(五)報名方式:採網路報名,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(網址:http://passport.tyc.edu.tw/,開課單位:中壢區大崙國小),並請同步填寫報名表單(網址:https://goo.gl/Ty3vZT),請務必填妥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手機與電子信箱,以利後續認證作業。
三、本案全程參與研習並經評量測驗合格者,核發研習時數20小時暨「永齡課輔教師」結業證書1張,並於課務自理原則下,可於六個月內補休16小時;未全程參與者,依實際出席情形核予研習時數。
四、本研習時數得採計國民小學補救教學授課人員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研習時數。
五、本案倘有疑義,請洽大崙國小范慧美主任(聯絡電話:03-4983424分機210);倘有課程或認證相關疑問,請洽永齡希望小學中大分校鄧小姐(聯絡電話:03-4227151分機26888)
 
 
補充說明「永齡課輔教師研習」補假事宜

有關本校於12/20(日)、12/27(日)及12/30(三),共兩2.5日辦理「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」,參與教師補休事宜說明如下:

一、依據簡章說明有關參與學員之權利義務如下:

(一)全程參與研習課程,並經評量測驗合格者,核發研習時數20小時暨「永齡課輔教師」結業證書乙紙。本研習時數業經教育部同意,得採計國民小學補救教學授課人員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研習時數。
(二)已經領取國教署時數者,是可以抵免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共同科目(11小時)
(三)若為現職教師、代課教師、儲備教師(具有教師證者),只要修共同科目4小時(補救教學概論、學生心理特質與輔導)及專業科目單科9小時,共13小時,就可以取得永齡課輔教師結業證書,亦採計國教署時數。
(四)未全程參與者,依實際出席情形核給學員研習時數或證明。

二、依據上述說明,故現職老師如已具有補救教學研習時數8小時者,即參與12/27(日)、12/30(三)共13小時研習即可取得結業證書。

三、有關參與12/20(日)、12/27(日)研習之教師,請各校予以核實補休8小時(課務自理)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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